汉传佛教 · 古逸论疏与经论抄

攝大乘講疏卷第五.第七

攝大乘講疏卷第五.第七 · 传统责任题记未署名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85, no. 28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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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本云由緣極通法為境者。釋論解有四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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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智體照境。即通法有四品。此就境有廣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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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之。苦但心最狹。無常通色心已居次廣。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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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又廣。而止通大乘相用。無性就理體論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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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廣。故言極通境。由唯識觀為門能令通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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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法本故。於一切法無不通達微細。後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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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唯識觀。雖明無倒一義義兼得後三。既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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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分別智生。又更生勝品智。豈得無前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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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本云為除滅共本阿梨耶識中一切有因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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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種子者。此下第一明二智用。用有二。前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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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識觀有自利用。二明得後智利他用。自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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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三。一者除障。二立因。三得果用。此文正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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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障用。通滅因果事可解。由七識是惑染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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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有煩惱作業故。是種子因緣之本。而本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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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緣中最勝。是增上緣。能生六七識作業。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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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受薰持種子作根依持生故也。六塵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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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子緣可見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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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本云為生長能觸法身諸法種子者。此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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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立因用。諸法即六度。由唯識觀轉六度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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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出世故是證法身因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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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本云為轉依者。此第三明得佛法用。即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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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德四無畏。後結為成除障立因得果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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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唯識觀。次第二明後智正體。既得真無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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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般若竟。此義如資糧章後分釋。今後智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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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出世間智。此智照一切法無倒。又為他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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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為此二用故修無分別後智。云何修智。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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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真觀前時熟修聞思二慧。是修後智義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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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法入真後時出俗見妄法始更明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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