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瑜伽部

攝大乘論釋

攝大乘論釋 · 世親菩薩釋 · 陳 · 真諦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1, no. 1595

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240b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240b01

真如是菩薩境。何以故?是無分別智若起,必

T1595.012.0240b01
0240b02

緣此境起故。此智緣不可言真如起,其取境

T1595.012.0240b02
0240b03

相貌云何?

T1595.012.0240b03
0240b04
0240b05

諸菩薩相貌,於真如境中,

T1595.012.0240b05
0240b06

是無分別智,無相無差別。

T1595.012.0240b06
0240b07

釋曰:是智於真如境中平等平等生,無異

T1595.012.0240b07
0240b08

無相為相,即是其相。譬如眼識取色,如青等

T1595.012.0240b08
0240b09

相顯現,不異青等色。此智與真如境亦爾。又

T1595.012.0240b09
0240b10

不同眼識與色,色無體有色,眼識有體無色。

T1595.012.0240b10
0240b11

此智與真如境相稱,不可說異。若一切法不

T1595.012.0240b11
0240b12

可言說為性,何法是所分別?

T1595.012.0240b12
0240b13
0240b14

相應自性義,所分別非他。

T1595.012.0240b14
0240b15

釋曰:一切言說有三種相應,謂數習、相續、次

T1595.012.0240b15
0240b16

第,此三不相離,故名相應。又三法和合能目

T1595.012.0240b16
0240b17

義,故名相應。此相應是自性義,此義即是所

T1595.012.0240b17
0240b18

分別。若離此義無別餘義,是故一切法不可

T1595.012.0240b18
0240b19

言說。云何知離此性無別餘義?為成立此義

T1595.012.0240b19
0240b20
0240b21
0240b22

字字相續故,由相應義成。

T1595.012.0240b22
0240b23

釋曰:字字相續即第一相應。由此相應,即餘

T1595.012.0240b23
0240b24

二相應具。此三相應,故得目義。由相應說此

T1595.012.0240b24
0240b25

義得成,譬如眼根等。於言辭相續說中,眾

T1595.012.0240b25
0240b26

生執以為義,故說名相應。此義是所分別,是

T1595.012.0240b26
0240b27

故所分別但有言說,義亦但有言說。若一切

T1595.012.0240b27
0240b28

法不可言說,此義云何成?

T1595.012.0240b28
0240b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