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经疏部

法華玄論

法華玄論 · 隋 · 吉藏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4, no.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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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令人信受,若言教稱半字理猶未圓者,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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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聞經之徒不生崇仰,便於《法華》起輕劣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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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失光闡之福、下招誤物之罪,〈譬喻品〉未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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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寄心也。今所釋者,《華嚴》之與《法華》同明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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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一果,教滿理圓無餘究竟,但善巧方便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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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不同。領其大要凡十四種:一者《華嚴》謂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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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一乘,《法華》終明一乘,始終乃異,一乘無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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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者《華嚴》直說一乘,始無所會,終無所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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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對三明一,始辨開一為三,終明會三歸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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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者《華嚴》為發始學大緣說;《法華》為二種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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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一者為前小後大緣說、二者為發始學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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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說也。四者《華嚴》為福德大利根人說;《法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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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薄福鈍根人說,如初本學大,中途棄大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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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後還捨小從大,故名鈍根也。五者《華嚴》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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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道教;《法華》初則斥奪迷執,然後方平道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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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問:云何斥奪迷執後方平道說耶?答: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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斥三病為說一乘,三病若消一乘亦廢,然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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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知寂滅之道三一二夷,適緣不同大小雙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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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六者《華嚴》但明一乘實慧;《法華》具三一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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實二慧,故開方便門示真實相。問:若爾,《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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嚴》應無二慧。答:照一乘為實慧,鑑三乘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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權。華嚴教門但明一乘,故唯有慧。就一乘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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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開二慧,或約動靜雙用、或就空有二行,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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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具二慧也。七者《華嚴》是舍那迹本身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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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是釋迦本迹身說也。八者《華嚴》加諸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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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法華》如來自說。九者《華嚴》但對菩薩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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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華》雜對二乘菩薩說。十者《華嚴》竪論一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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開五十二位;法華橫論一乘,不開階級。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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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故爾耶?答:適化不同,非可一類。但華嚴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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