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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種。一性不善業性違理故。二發惡律儀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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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其三業。其性十惡。亦有作無作。作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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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自作.教化作.見聞隨喜作。無作有一種。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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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俱無作。問惡律儀何故不同戒中形俱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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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答惡律儀業亦有生在惡律儀家。識知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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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執持殺具即得惡律儀。不專由期心長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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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限發惡律儀。有此別義故。不同善戒形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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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有誓得惡律儀者。非一切也。又有祕密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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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十惡之善。如梁論云。論曰。復有經言。云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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菩薩行殺生。若菩薩有命眾生。斷其相續。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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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若有命則知有業。若有業則知有惑。由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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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三。六道四生相續不斷。若菩薩隨其根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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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說三乘聖道。令彼修行斷此三法得無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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涅槃果。不相續眾生。即是斷命故名殺生。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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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云何菩薩奪非他所與。若菩薩自奪非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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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與。釋曰。菩薩以大悲攝一切眾生。為自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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屬。令離生死嶮難。奪非他所與眾生。非彼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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母及人主等所與故。名奪非他所與。論曰。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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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菩薩行邪婬。若菩薩於欲塵起邪意等。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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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菩薩三業。與婬欲相反。意知其虛妄不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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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眾惡本。口亦作如此說。身不行其事。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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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反。即是於欲塵起邪意等故。名行邪姪。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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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云何菩薩能說妄語。若菩薩是妄能說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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妄。釋曰。一切法皆是虛妄。菩薩如虛妄而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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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名能說。故名能說妄語。論曰。云何菩薩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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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舌。若菩薩恒住最極空寂處。釋曰。兩舌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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彼此不和。菩薩思空說空。令自他不見此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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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況和合。故名行兩舌。論曰。云何菩薩能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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波留師。若菩薩住所知彼岸。釋曰。若依直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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