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经疏部

法華經義記

法華經義記 · 梁 · 法雲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3, no. 1715

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574a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574a01

二丈則有長義,但無別有長,正以今二丈續

T1715.001.0574a01
0574a02

昔三丈有五丈之用也。壽命亦爾,昔七百為

T1715.001.0574a02
0574a03

短,今復倍為長,但無別長續短成長,無異三

T1715.001.0574a03
0574a04

丈是短是麁,今日復倍是長是妙也。此是無

T1715.001.0574a04
0574a05

別長義家義。今明因三義,竝是顯一句中,不在

T1715.001.0574a05
0574a06

開三句中;明果三義,竝是顯遠句中,不在開

T1715.001.0574a06
0574a07

近句中也。法者非是軌則故名法,法名自

T1715.001.0574a07
0574a08

體,明所妙之法各有體。然法語通漫無的因

T1715.001.0574a08
0574a09

果,表明因亦是法、果亦是法,故知此法妙因

T1715.001.0574a09
0574a10

妙果法也。此位既以因果為體,故借蓮花為

T1715.001.0574a10
0574a11

喻。經者,訓法訓常為義也。若具存胡本,應

T1715.001.0574a11
0574a12

言薩達摩分陀利修多羅。外國云薩,此方言

T1715.001.0574a12
0574a13

妙;天竺云達摩,此翻為法;胡云分陀利,此方

T1715.001.0574a13
0574a14

云蓮花;外國云修多羅,此方對經。今具存此

T1715.001.0574a14
0574a15

土之音,故言妙法蓮花經也。所以知妙名翻

T1715.001.0574a15
0574a16

薩者只是善,然惡既是麁鄙之法,善即是精

T1715.001.0574a16
0574a17

妙可珍,如讚詠唱薩,則是唱善,善即是妙。復

T1715.001.0574a17
0574a18

言法翻達摩者,此則與三寶義中法寶相會,

T1715.001.0574a18
0574a19

外國云達摩,此方言法寶也。《大智論》云:「外國

T1715.001.0574a19
0574a20

云分陀利,此間言蓮花也。」修多羅既是外國

T1715.001.0574a20
0574a21

語,然經出之時,翻譯之始,仍用經字代修多

T1715.001.0574a21
0574a22

羅。然經既訓法訓常,是故《大智論》解修多羅

T1715.001.0574a22
0574a23

備有五義:一出生、二微妙發、三涌泉、四繩墨、

T1715.001.0574a23
0574a24

五花鬘也。五義之中有涌泉、繩墨,今取二義

T1715.001.0574a24
0574a25

與法常相符。何者?涌泉無窮,此與常義相會;

T1715.001.0574a25
0574a26

繩墨之用本除斜取正,正而不斜,可軌可則,

T1715.001.0574a26
0574a27

此與法義相符。曲解經字,如《大涅槃義記》所

T1715.001.0574a27
0574a28

述也。若汎論眾經標題差別不同,略述所見

T1715.001.0574a28
0574a29

可有五種。何者?一者單法標經;二者單人

T1715.001.0574a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