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经疏部

法華經義記

法華經義記 · 梁 · 法雲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3, no.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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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本末」此下是第三雙結兩章門,今言「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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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本末」此結權智境章門,本則舉最初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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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末則舉最後如是作也。「究竟等」者一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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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究竟等者此結實智境章門。且更解因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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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義者,有人解言:「因親緣疎。所以言因親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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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果是本無而今有,是親義。何以故?能令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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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今有故。復詺作疎者,只同此果,二頭三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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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不可生,道理中有可生義。」汝若言道理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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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生而因力能令生者,二頭三手不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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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力何故不令其生?若因力不能令不可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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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得生者,乃可詺因為親。果既有可生義,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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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果成疎義,此果本無今有,此因於果是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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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果有可生之理,此因於果則成緣義。今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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宅法師解不作親疎之義,正言言因者對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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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義,緣者只是由藉為義。若據萬行望果,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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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果之義,詺之為因;若據果望萬行,此果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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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萬行而得,於果即是緣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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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華義疏卷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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