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经疏部 · 涅槃、药师、弥勒与维摩

注維摩詰經

注維摩詰經 · 後秦 · 僧肇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8, no. 1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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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滅,與夫未體者不容有異,何得獨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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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無上道之因耶?若非因者,不得以之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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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眾生皆如也,一切法亦如也,眾聖賢亦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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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至於彌勒亦如也。肇曰:萬品雖殊,未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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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如。如者將齊是非、一愚智,以成無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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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得義也。生曰:復次推人受記也。受記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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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為悟之法,已有體如在前,故復取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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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體,貼之以事。事既皆如,然後推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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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彌勒得受記者,一切眾生亦應受記。所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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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何?夫如者不二不異。肇曰:凡聖一如,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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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得失之殊哉?生曰:夫如者,無得與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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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也。既無得與不得異,而彌勒得者,是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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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不得為得也。若彌勒以不得無得者,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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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眾生不得,便應亦是此得之理矣。然則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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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生亦應受記者,以明無彌勒實受記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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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者直二事也,異者二相殊也。其事既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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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後相與為異,故先言不二、後言不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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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取如事在上,是以釋但舉如義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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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彌勒得阿耨多羅三藐三菩提者,一切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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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亦應得。所以者何?一切眾生即菩提相。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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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無相之相是菩提相也。生曰:菩提既是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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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理極之慧,言得之者,得即是菩提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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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是其相,則非實矣。苟得非實,一切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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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是此之得理也。所以然者,菩提本無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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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眾生即是其相故也。夫授記言得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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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懸指之耳。今云彌勒得者,就語之也。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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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得時而無得相,豈應懸指有得乎?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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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苟已驗無為,指理自冥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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