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经疏部 · 涅槃、药师、弥勒与维摩

注維摩詰經

注維摩詰經 · 後秦 · 僧肇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8, no. 17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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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勝,故有二種分別。內自見法名為慧,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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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眾生知其心相決定不疑而為說法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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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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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一切煩惱。什曰:即慧明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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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障閡。什曰:還總福德、慧明二業,二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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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則罪閡悉除。下二句亦總二業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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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不善法,起一切善業。肇曰:無善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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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無惡不斷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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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得一切智慧、一切善法,起於一切助佛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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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曰:佛法有二種,一者世間、二者出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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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出世者名為助佛道法也。肇曰:一切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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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即智業也,一切善法即德業也。助佛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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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乘諸無漏法也。智德二業非有漏之所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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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之者必由助佛道法也。生曰:若盡以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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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智慧一切善法為助佛道之法者,法施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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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辦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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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是,善男子!是為法施之會。肇曰:若能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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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諸法,則冥潤無涯,其為會也不止一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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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為施也不止形骸,不止形骸故妙存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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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不止一方故其會彌綸,斯可謂大施、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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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大會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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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菩薩住是法施會者,為大施主。生曰: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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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與大之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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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為一切世間福田。什曰:若行財施,但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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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主,不名福田。若行法施,亦名施主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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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福田。肇曰:福田,謂人種福於我,我無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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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之稊稗,人獲無量之果報,福田也。生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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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主易,受施難也。要當德必能福,然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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