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阿毘达磨论疏部 · 俱舍论与俱舍颂注疏

俱舍論頌疏

俱舍論頌疏 · 唐 · 圓暉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1, no. 18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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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受離一切所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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遠離身語業,安立第四苾芻律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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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此第三,別釋異名,論云:「別解脫律儀,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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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別者何?」頌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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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俱得名尸羅,妙行業律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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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初表無表,名別解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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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曰:此有六名:一、能平險業,故名尸羅。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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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言詞者,謂清涼義。如伽陀言:「受持戒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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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無熱惱,故名尸羅。」二、智者稱揚,故名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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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三、所作自體,故名為業。問:「豈不無表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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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無作,如何今說所作自體?」答:「有慚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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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無表力,不造眾惡,故名不作;表思所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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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所作名。」四、能防身語,故名律儀。第五、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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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名者,頌言「唯初表無表,名別解業道。」名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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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脫者,第五名也。業道者,第六名也。初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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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念,謂受戒時,別別棄捨種種惡故,依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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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捨義,立別解脫名。第二念等,雖能捨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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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初捨故,不得名為別解脫也。第二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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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但得名為別解脫律儀,能防非故,故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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儀名通初後位,無差別也。別解脫律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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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解脫之律儀,依主釋也。又此初念亦名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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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第六名也。本求戒思,今日究竟,依業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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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立業道名。謂戒前思,名之為業。初念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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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名之為道。思所遊履故,業家之道,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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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業道。故初剎那名別解脫,初棄惡故;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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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名為別解脫律儀,能防非故;亦得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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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本業道;暢思起故。第二念等不名業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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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暢思故,名為後起,根本後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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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此第二,總明成就,於中有二:一總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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