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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能滅有無,如化迦旃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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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中之所說,離有亦離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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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刪陀迦旃延經》中,佛為說正見義離有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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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若諸法中少決定有者,佛不應破有,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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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破有,則人謂為無。佛通達諸法相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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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俱無。是故汝應捨有無見。復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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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法實有性,後則不應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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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若有異相,是事終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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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諸法決定有性,終不應變異。何以故?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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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有自性,不應有異相,如上真金喻。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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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見諸法有異相故,當知無有定相。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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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法實有性,云何而可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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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法實無性,云何而可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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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法定有性,云何可變異?若無性,則無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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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云何可變異?復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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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有則著常,定無則著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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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故有智者,不應著有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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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法定有有相,則終無無相,是即為常。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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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故?如說三世者,未來中有法相,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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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至現在,轉入過去,不捨本相,是則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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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又說因中先有果,是亦為常。若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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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無,是無必先有今無,是則為斷滅,斷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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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無相續因。由是二見,即遠離佛法。問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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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故因有生常見、因無生斷見?答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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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法有定性,非無則是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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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有而今無,是則為斷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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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法性定有,則是有相非無相,終不應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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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無則非有,即為無法,先已說過故,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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