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傳佛教 · 中觀部

般若燈論釋

般若燈論釋 · 偈本龍樹菩薩 · 釋論分別明菩薩 · 唐 · 波羅頗蜜多羅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0, no. 1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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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觀聖諦品般若燈論釋觀聖諦品第二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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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曰:今此品者,亦為遮空所對治,令解四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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諦無自體義故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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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部人言:若謂聖諦空無自體,是義不爾。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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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偈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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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一切法空,無起亦無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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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聖諦無體,汝得如是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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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曰:如彼所說道理令物信解者,是事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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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故如虛空華。以是故,彼招此過。起滅無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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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即無苦諦體。苦諦無體故,能起集諦亦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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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集諦無體故,滅諦亦無體。滅諦無體故,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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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滅道以正見為首道諦所修即為無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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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偈說,彼得此過。以是故,諸有怖畏生死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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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於四諦境界勤行精進,苦應知、集應斷、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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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證、道應修。此等皆無。云何無耶?故論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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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知及若斷,修證作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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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諦無體故,是皆不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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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曰:四聖諦者,謂能作聖人相續體故,名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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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諦。又復諦者,謂真實義。若說無者,是義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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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故論偈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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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諦無體故,四果亦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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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果無體故,住果者亦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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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曰:此謂身、見、疑、戒取等眾過為薪,聖諦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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火,須陀洹、斯陀含、阿那含、阿羅漢等,見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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諦火能燒煩惱。住果者,謂得須陀洹道。須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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洹果,又名不為他緣和合故,所有天魔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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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壞。又與戒、定、慧、解脫、解脫知見等和合故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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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是僧名為無上福田。彼若無者,其義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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