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傳佛教 · 中觀部

般若燈論釋

般若燈論釋 · 偈本龍樹菩薩 · 釋論分別明菩薩 · 唐 · 波羅頗蜜多羅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0, no. 15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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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有持戒修定生住滅等諸法體。無智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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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第一義中亦有是事,作是虛妄分別者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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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諸有曠野之中,無有出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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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部人言:若以第一義諦得解脫者,不應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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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二諦。論者言:以是事故,如論偈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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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不依世諦,不得第一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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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依第一義,終不得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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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曰:世俗諦者,一切諸法無生性空。而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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顛倒故妄生執著,於世間為實。諸賢聖了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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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間顛倒性故,知一切法皆空無自性,於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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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是第一義諦,亦名為實。佛為眾生依二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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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云何為第一義諦?謂普過一切言語道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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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小乘所分別者,令離一切分別因故。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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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若無世諦,不能證得第一義諦,以是故,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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惱及生等滅者是涅槃相。若不依第一義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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涅槃之道終不可得。復次外道中若有聰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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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作如是分別:有空不空。云何為空?謂見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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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空,以彼執見無體故。云何不空?謂見諸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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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空,而言我已見我。今見我當見如是諸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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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不離諸陰有空;空中見諸陰,諸陰中見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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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是見者,是不正思惟,名增上慢。如論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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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少智愚癡者,以惡見壞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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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不善捉蛇,不如法持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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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曰:此謂與無分別慧命作障礙故,如是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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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惡見所壞。復次於諸無體起有體見,亦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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壞空,譬如不善捉蛇之人自害其命。於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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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有體者,亦能害解脫命,如持呪人不依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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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而自損壞。以是故,不善解空者能作種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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