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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斤為輕,於五斤為重。答曰:重法、量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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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心等法亦相待有,如或有法相待故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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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有法相待故短,總相因心故,即為別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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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輕法以相待故無,是等亦應皆無,而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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然,是故相待非是正因。又輕非相待故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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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不可稱故,有物不可稱,如排囊中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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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故非相待有。但重法相待,無有重物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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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稱者。問曰:若不可稱名為輕者,除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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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色等法不可稱故皆應為輕。而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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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故汝所說非是輕相。答曰:我等意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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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等更無異法名為重。色等法或有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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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稱,如堅不堅、力無力、新故、朽不朽、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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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麁軟等,亦不離色等而有,重相亦如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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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色等眾若屬地水,是則可稱;若屬風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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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不可稱。問曰:若重法不離色等者,輕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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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不離色等而有。答曰:然離色等無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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輕法,但色等眾和合為輕。問曰:不然,欲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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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輕重必以身根,是故輕重非是色等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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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曰:如分別堅等,或以眼或以耳等,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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堅等物不離色等,輕重亦如是,雖用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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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是中更無異相。又身根不觸,不生身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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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重相身雖未觸,亦能生識,如重物雖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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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裹持亦知其重。問曰:非於爾時知是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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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答曰:如人著衣,雖不相觸,亦知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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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力。輕重亦爾。所以者何?從種種觸生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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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身識,如或因按掐生堅軟識、或從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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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生輕重識、或從把捉生強弱識、或從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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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生冷熱識、或從摩捫生澁滑識、或從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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搦生強濯識、或從劖刺或因鞭杖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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