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毘昙部

阿毘達磨俱舍論

阿毘達磨俱舍論 · 尊者世親造 · 唐 · 玄奘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29, no. 1558

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014b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014b01

許根有如是相。頌曰:

T1558.003.0014b01
0014b02

心所依此別,此住此雜染,

T1558.003.0014b02
0014b03

此資糧此淨,由此量立根。

T1558.003.0014b03
0014b04

論曰:心所依者,眼等六根。此內六處是有情

T1558.003.0014b04
0014b05

本,此相差別由女男根,復由命根此一期

T1558.003.0014b05
0014b06

住。此成雜染由五受根,此淨資糧由信等

T1558.003.0014b06
0014b07

五,此成清淨由後三根,由此立根事皆究

T1558.003.0014b07
0014b08

竟。是故不應許無明等及語具等亦立為

T1558.003.0014b08
0014b09

根,彼無此中增上用故。復有餘師別說根

T1558.003.0014b09
0014b10

相。頌曰:

T1558.003.0014b10
0014b11

或流轉所依,及生住受用,

T1558.003.0014b11
0014b12

建立前十四,還滅後亦然。

T1558.003.0014b12
0014b13

論曰:或言顯此是餘師意,約流轉還滅立

T1558.003.0014b13
0014b14

二十二根。流轉所依謂眼等六,生由女男

T1558.003.0014b14
0014b15

從彼生故。住由命根,仗彼住故。受用由

T1558.003.0014b15
0014b16

五受因,彼領納故。約此建立前十四根。還

T1558.003.0014b16
0014b17

滅位中即約此四義類別故立後八根。還滅

T1558.003.0014b17
0014b18

所依謂信等五,於三無漏由初故生,由次

T1558.003.0014b18
0014b19

故住,由後受用,根量由此無減無增。即由

T1558.003.0014b19
0014b20

此緣經立次第,不應語具於語為根,待

T1558.003.0014b20
0014b21

學差別語方成故。手足不應於執行事各

T1558.003.0014b21
0014b22

立為根,無異性故,謂即手足異處異相差

T1558.003.0014b22
0014b23

別生時名執行故。又離手足亦有執行,如

T1558.003.0014b23
0014b24

腹行類。是故手足不可於彼建立為根。出

T1558.003.0014b24
0014b25

大便處於能棄事不應立根,重物於空遍

T1558.003.0014b25
0014b26

墮落故,又由風力引令出故。出小便處於

T1558.003.0014b26
0014b27

生樂事不應立根,即女男根起此樂故。又

T1558.003.0014b27
0014b28

諸喉齒眼瞼支節應立為根,於能吞嚼開

T1558.003.0014b28
0014b29

閉屈申有力用故。或一切因於自所作有

T1558.003.0014b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