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傳佛教 · 中觀部

中論

中論 · 龍樹菩薩造 · 梵志青目釋 · 姚秦 · 鳩摩羅什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0, no. 1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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觸有力,故能治舍。汝所說我,無形無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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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無作力,自無作力亦不能使他作。若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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間有一法無形無觸能有所作者,則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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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受知有作者。但是事不然。若我是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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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不應自作苦事。若是念者,可貪樂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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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忘失。若我不作苦而苦強生者,餘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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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皆亦自生,非我所作。若見者是我,眼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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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色眼應是我。若眼見而非我,則違先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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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者是我。若見者是我,我則不應得聞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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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諸塵。何以故?眼是見者,不能得聞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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塵故。是故我是見者,是事不然。若謂如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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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用鎌刈草,我亦如是以手等能有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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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是事不然。何以故?今離鎌別有刈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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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離身心諸根無別作者。若謂作者雖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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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耳等所得亦有作者,則石女兒能有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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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如是一切諸根皆應無我。若謂右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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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物而左眼識,當知別有見者。是事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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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右手習作左手不能,是故無別有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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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別有作者,右手所習左手亦應能,而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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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能,是故更無作者。復次有我者言,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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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食果口中涎出,是為我相。是事不然。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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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故?是念力故,非是我力。又亦即是破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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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緣。人在眾中愧於涎出,而涎強出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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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在,當知無我。復次又有顛倒過罪。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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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是父今世為子,是父子我一,但身有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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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從一舍至一舍,父故是父,不以入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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舍故便有異。若有我,是二應一,如是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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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過。若謂無我五陰相續中亦有是過。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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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不然。何以故?五陰雖相續,或時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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