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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開對三道,教相分別三道。乃至第十,釋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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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論三德:體、宗、用開對三德,教相分別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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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譬喻者,譬如總名人身,開身則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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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命、煖,分別諸身貴、賤、賢、愚,種種差降。人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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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名,識以譬體,命以譬宗,煖以譬用,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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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教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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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料簡者,若為蓮故華,華果必俱,將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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墮因中有果耶?答:因中有果,舊醫邪法,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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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初教所破,尚非麁權實義,況是妙因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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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新醫真乳法邪?問:華以喻權,權是小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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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則不應破於草庵。草庵既破,何得以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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喻權?答:小乘是化他之權,是故須破。今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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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行之權,故以華喻耳。問:文內從火宅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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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子,凡七譬,悉不明蓮華,何以取此為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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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七譬是別,蓮華是總,舉總攝別,故冠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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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也。問:一切法皆佛法,何意簡權取實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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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答:若開權顯實,諸法皆體;若廢權顯實,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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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所用。問:何故雙用因果為宗?答:由因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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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果為因所辦。若從能辦,以因為宗;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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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所辦,以果為宗。二義本是相成,不得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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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又迹本二文,俱說因果故。問:論宗簡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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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因果,明用俱取自他權實?答:宗論自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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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須簡他,用是益他,是故雙取。又問:用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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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他,亦不須自行權實?答:欲以自利、利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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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並宗亦應然,欲自行化他因果,是故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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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他也?答:化他因果,不能致佛菩提,是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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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取。並用他權實,亦不能令他至極,亦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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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取?答:他宜須此利,是故取也。問:宗、用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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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智斷,云何分別?答:自行以智德為宗,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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