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经疏部

妙法蓮華經玄義

妙法蓮華經玄義 · 隋 · 智顗說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3, no. 1716

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690c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690c01

一切名也。亦是會天性、定父子,更與作字,

T1716.001.0690c01
0690c02

名之為兒,我實汝父,汝實我子也。若決諸權

T1716.001.0690c02
0690c03

第一義悉檀為妙第一義悉檀者,即對經

T1716.001.0690c03
0690c04

體妙也。即是開佛知見,示真實相,引至寶

T1716.001.0690c04
0690c05

所也。若決諸權為人悉檀為妙為人悉檀

T1716.001.0690c05
0690c06

者,即是對宗妙也。如此經云:「各賜諸子等

T1716.001.0690c06
0690c07

一大車也」。若決諸權對治悉檀入妙對治

T1716.001.0690c07
0690c08

悉檀者,即是對用妙也。文云:「以此寶珠用

T1716.001.0690c08
0690c09

貿所須」,又云:「如此良藥,今留在此,可用服

T1716.001.0690c09
0690c10

之,勿憂不差」:經云:「正直捨方便,但說無

T1716.001.0690c10
0690c11

上道」,動執生疑,佛當為除斷,令盡無有

T1716.001.0690c11
0690c12

餘。又云:「我已得漏盡,聞亦除憂惱也。」若是

T1716.001.0690c12
0690c13

分別諸權四悉檀同異,決入此經妙悉檀中,

T1716.001.0690c13
0690c14

不復見同異,昔所未曾說,今皆當得聞,

T1716.001.0690c14
0690c15

即是妙不同異,即對教相妙也。即如文云:

T1716.001.0690c15
0690c16

「雖示種種道,其實為一乘」,雖分別諸同異,

T1716.001.0690c16
0690c17

為顯不同異,說無分別法也。十通經者。問:

T1716.001.0690c17
0690c18

今以四悉檀通此經,此經何文明四悉檀

T1716.001.0690c18
0690c19

耶?答:文中處處皆有此意,不能具引。今略

T1716.001.0690c19
0690c20

引迹本兩文。〈方便品〉云:「知眾生諸行,深心之

T1716.001.0690c20
0690c21

所念,過去所習業,欲性精進力,及諸根利鈍,

T1716.001.0690c21
0690c22

以種種因緣,譬喻亦言辭,隨應方便說。」此豈

T1716.001.0690c22
0690c23

非是四悉檀之語耶?欲者即是樂欲,世界悉

T1716.001.0690c23
0690c24

檀也;性者是智慧性,為人悉檀也;精進力即

T1716.001.0690c24
0690c25

是破惡,對治悉檀也;諸根利鈍即是兩人得

T1716.001.0690c25
0690c26

悟不同,即是第一義悉檀也。又〈壽量品〉云:

T1716.001.0690c26
0690c27

「如來明見,無有錯謬。以諸眾生,有種種性、

T1716.001.0690c27
0690c28

種種欲、種種行、種種憶想分別故。欲令生諸

T1716.001.0690c28
0690c29

善根,以若干因緣,譬喻言辭,種種說法,所作

T1716.001.0690c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