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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切名也。亦是會天性、定父子,更與作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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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之為兒,我實汝父,汝實我子也。若決諸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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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義悉檀為妙第一義悉檀者,即對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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體妙也。即是開佛知見,示真實相,引至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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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也。若決諸權為人悉檀為妙為人悉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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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即是對宗妙也。如此經云:「各賜諸子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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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大車也」。若決諸權對治悉檀入妙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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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檀者,即是對用妙也。文云:「以此寶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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貿所須」,又云:「如此良藥,今留在此,可用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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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勿憂不差」:經云:「正直捨方便,但說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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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道」,動執生疑,佛當為除斷,令盡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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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又云:「我已得漏盡,聞亦除憂惱也。」若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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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別諸權四悉檀同異,決入此經妙悉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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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復見同異,昔所未曾說,今皆當得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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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是妙不同異,即對教相妙也。即如文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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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雖示種種道,其實為一乘」,雖分別諸同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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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顯不同異,說無分別法也。十通經者。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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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以四悉檀通此經,此經何文明四悉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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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答:文中處處皆有此意,不能具引。今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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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迹本兩文。〈方便品〉云:「知眾生諸行,深心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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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念,過去所習業,欲性精進力,及諸根利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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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種種因緣,譬喻亦言辭,隨應方便說。」此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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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是四悉檀之語耶?欲者即是樂欲,世界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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檀也;性者是智慧性,為人悉檀也;精進力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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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破惡,對治悉檀也;諸根利鈍即是兩人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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悟不同,即是第一義悉檀也。又〈壽量品〉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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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來明見,無有錯謬。以諸眾生,有種種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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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種欲、種種行、種種憶想分別故。欲令生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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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根,以若干因緣,譬喻言辭,種種說法,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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