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经疏部

妙法蓮華經玄義

妙法蓮華經玄義 · 隋 · 智顗說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3, no. 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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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所得法豈非理善,是為人;一切語論、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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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一切著皆可破,一切不能通,第一義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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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是對治;言語道斷,法如涅槃,是第一義。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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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作者,四悉檀不同,通是世界悉檀也;四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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遍化眾生,通是為人;四悉檀皆破邪,通是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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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隨聞一種皆能悟道,通是第一義也。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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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約苦集諦,明世界;約道諦能治,明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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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約道諦所治,明對治;約滅諦,明第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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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問:依《論》解相已足,何用多釋?答:《論》云:「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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悉檀攝八萬四千法藏」,私約十五法分別,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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咎!三、釋成者,四悉檀,是龍樹所說;四隨,《禪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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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所說。今以經成論,於義彌明。所謂隨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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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隨便宜、隨對治、隨第一義。樂欲從因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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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世界從果立稱。《釋論》云:「一切善惡,欲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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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本。」《淨名》云:「先以欲鉤牽,後令入佛道。」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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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舉脩因之相,論明得果之相。舉隨樂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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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成世界悉檀也。隨便宜者,隨行人所宜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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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各各為人者,是化主鑒機,照其可否。《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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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於一事中,或聽、或不聽,宜聽、不宜不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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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金師子宜數息,浣衣子宜不淨。《經》舉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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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之堪宜,《論》明化主之鑒照,以釋成也。餘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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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經論名義同。四、對諦者,直對一番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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諦,如前說。廣對四種四諦者,四種四諦,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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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以四悉檀對之。復總對者,生滅四諦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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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無生四諦對為人,無量四諦對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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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作四諦對第一義。五、起觀教。幽微之理,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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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不明;契理之觀,非悉檀不起。脩從假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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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觀時,先觀正因緣法。此法內、外、親、疎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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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若不殷勤、樂欲,則所習不成,必須曉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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