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经疏部

法華玄論

法華玄論 · 隋 · 吉藏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4, no.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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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應觀前則怯、望後便勇。以眾事推之,必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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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明佛性,又應說佛性。所以然者,佛性是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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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本,由有佛性故假緣顯之。而但明緣因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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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本性,則捨本攀條為不黠也。又天親釋《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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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般若》已明佛性,況《法華》而不說。又成道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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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說《如來藏經》明有佛性,況《法華》未明?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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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此非次第教故不應引之,可言《金剛般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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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是無方說耶?若言天親等不足信者,五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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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慧觀所製,四宗是光統著述,何由則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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逆聖順凡,良所未喻。若言無文佛性之說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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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用者,《涅槃》、《華嚴》無梨耶之文,則《涅槃》、《華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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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未明八識,故不可即就一經令備一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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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唯有一部,八方何施?以有佛性,故修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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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是故為妙;若無佛性,則不成佛,故非妙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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次別論壽量。舊云:從《大品》至《法華》皆無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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汝以何義證《法華》常耶?評曰:今以三證。一《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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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前經證。婆數作《金剛般若論》云「三相異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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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離彼三相是如來。」此明生住滅三相與法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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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體,離彼三相是如來一法身。則知《金剛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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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已明常義,況《法華》在後而是無常?若《法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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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後而是無常者,則《般若》為勝《法華》劣也。《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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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常啼品》云「諸佛色身有來去,法身無來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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則明法身是常,況《法華》耶?《小品經》分明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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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不可遷滅,與《大品》同意。第三《淨名經》云「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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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無漏,諸滿已盡。佛身無為,不隨諸數。」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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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句具足解如來常身。問:此二云何具辨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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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答:佛身無漏者,子結斷也。佛身無為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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墮諸數者,果縛斷也。子果既斷,豈非常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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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佛身無漏,故異凡夫身;佛身無為,異二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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