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经疏部

法華玄論

法華玄論 · 隋 · 吉藏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4, no.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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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實相不可言宣,四不同也。與光宅四異,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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慧觀三同,既其共稟什公,一車無二轍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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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劉虯《集注》,採安、林、壹、遠、什、肇、融、恒八師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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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其序大意云:教凝於三一之表,果玄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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丈六之外,無名無相者,此經之旨歸。自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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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越三空、智通十地者,孰能辨名於無名、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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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於無說者哉?評曰:尋注意與叡、觀等大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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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辨無依無得、忘言忘相之說也。問:已聞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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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未見今宗。為異眾師、為同諸匠耶?答: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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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悟而言,稟斯異說各蒙益者,則眾師釋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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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為非;若聞而不悟,則眾師無可為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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師之意唯貴在於悟耳,宜以悟為經宗,無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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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異也。問:符經須錄、背文宜棄,何故朱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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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貫之、清濁尚混流?唯悟為宗,未詳可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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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假設符經,聞而不悟,於緣非藥,則應棄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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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其釋背佛經,聞而受道,則成甘露,理應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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錄。故甘毒無定,唯悟為宗。晚見《攝大乘論》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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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師大致符會,菩薩於一切法,無有定教、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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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定身,唯利益為定也。問:若於緣取悟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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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契道,論中何故顯正破邪?答:為緣不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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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故破邪;如其契道,無非正說也。問:唯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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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言乃應會道,未知此說出在何文耶?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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斯乃眾聖之本懷、經論之宗領,非但會理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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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誠文。故《大經》云「一切諸法無有定相。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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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定相,是生死相、是魔王相,非佛法相。」以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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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相,是故如來非道說道、道說非道,常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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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非常說常。法若有定,是應說是、非應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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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而是非反論、真偽互說者,故知法無定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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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悟是從。又諍論中云「我諸弟子聞是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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