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经疏部

法華玄論

法華玄論 · 隋 · 吉藏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4, no. 1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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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果異也。又云「是諸眾生脫三界者,悉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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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佛禪定解脫娛樂之具。」此明佛眾德異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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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德,即果義異。問:《大經》何故先明果、後辨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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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法華》文前明果果、後辨果耶?答:《攝大乘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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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佛二果與《法華》同。而兩經異者,《法華》為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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乘人保滅為正,欲以大滅代小滅,如以大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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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小車,故先明大滅。小乘人不以餘德為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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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明餘德也。《大經》云「欲歎涅槃」,故銘涅槃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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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中之果,居最後也。又此二實無前後,但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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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分之耳。問:舉二涅槃異,欲何所明耶?答: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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例顯二身異也。大小二涅槃既異,大小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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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亦異。小乘五分法身是生滅無常身,大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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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身謂無生滅常身也。若此經明法身猶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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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常者,亦應此經明涅槃不異小乘也。問: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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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明涅槃與昔不異。何以知然?此經明佛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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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無常終入無餘,與小乘同也。又初品云「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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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夜滅度如薪盡火滅」,故知與小乘不異。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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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此是大事,宜請詳定。前引〈方便品〉及〈譬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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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佛口自說大小二涅槃為異,何故違反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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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而言不異?如此即是無信人也。又難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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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大小二乘同一涅槃,則因異而果同,是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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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然。又大小乘本期在果,在果既同,何須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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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今所明者,二因異故二果亦異;無復異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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終歸一因,無復異果終歸一果。問:此經云「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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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夜滅度如薪盡火滅」,此是小乘灰斷涅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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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何言是大乘涅槃耶?答:言薪盡火滅者,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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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為薪、應以為火,故感盡而應息耳。問: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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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知然?答:〈壽量品〉云「以方便力故說有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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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豈同二乘灰身滅智云如薪盡火滅耶。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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