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唯识论疏部 · 唯识二十论述记

唯識二十論述記

唯識二十論述記 · 唐 · 窺基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3, no. 1834

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990c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990c01

種。《成唯識論》第四卷中,略有二說,有說眼等

T1834.001.0990c01
0990c02

五根,即五識種,無現眼等為俱有根,唯自因

T1834.001.0990c02
0990c03

緣生已種子,名為眼等,即引此頌及《觀所緣》

T1834.001.0990c03
0990c04

以為誠證。《觀所緣》說:第八識上,五識種子,名

T1834.001.0990c04
0990c05

五根故;又說:常與境互得為因故。其五外境,

T1834.001.0990c05
0990c06

許有依他色處,無諍其陳那等,依此唯識於

T1834.001.0990c06
0990c07

《觀所緣》作如是說。有說非理。若五色根即五

T1834.001.0990c07
0990c08

識種,十八界種,應成雜亂,如是便有十一過

T1834.001.0990c08
0990c09

失,廣如彼說。然護法論師,假朋陳那執,復轉

T1834.001.0990c09
0990c10

救言:「能感五識增上業種,名五色根,非作因

T1834.001.0990c10
0990c11

緣,生五識種。」其安惠等,復破彼言:「應五色

T1834.001.0990c11
0990c12

根非無記故。」如是便有十二過失,亦廣如彼。

T1834.001.0990c12
0990c13

然陳那等,即隨文解,更無異釋。其安惠等,釋

T1834.001.0990c13
0990c14

此等文云:「種子功能名五根者,為破離識實

T1834.001.0990c14
0990c15

有色等,於識所變似眼根等,以有發生五識

T1834.001.0990c15
0990c16

用故,假名種子及色功能,非謂色根即識業

T1834.001.0990c16
0990c17

種。」破經部等心外實色,由未建立有第八識,

T1834.001.0990c17
0990c18

若不說種為眼等根,眼等便離六識而有,故

T1834.001.0990c18
0990c19

說種子為眼等根。故今於此有二師釋,於中

T1834.001.0990c19
0990c20

一一更別開義,如彼疏解。

T1834.001.0990c20
0990c21

論:依斯密意說色等十。述曰:此總結也。依

T1834.001.0990c21
0990c22

破於我,於識種子說為眼等,於識所現現行

T1834.001.0990c22
0990c23

似色,名為色等。非離於識,別有眼等,眼等不

T1834.001.0990c23
0990c24

離第八識故。

T1834.001.0990c24
0990c25

論:此密意說有何勝利?述曰:此下第三,辨

T1834.001.0990c25
0990c26

教勝利。外人復問:如是說教有何勝利?勝利

T1834.001.0990c26
0990c27

者,果利也。

T1834.001.0990c27
0990c28

論:頌曰:依此教能入,數取趣無我,所執法無

T1834.001.0990c28
0990c29

我,復依餘教入。述曰:上二句說人無我勝

T1834.001.0990c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