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护法文集

弘明集

弘明集 · 梁 · 僧祐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52, no. 2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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婉成潛徙冥遠。好生導三世之源。積善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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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應之𨅊綱宿昭仁蒐苗弘信。既以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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漬習成吝滯日祛。然後道暢皇漢之朝。訓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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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平之祀。物無𪏕熒人斯草偃。寔知放華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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昏文宣未旭。非旨暌以異通。諒理均而俱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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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附會玄遠。孰夷冐言。謬犯不韙。輕率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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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與禪師書論踞食(鄭道子)(一二)與禪師書論踞食鄭道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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夫聖人之訓。修本祛末即心為教。因事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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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有反性違形。而篤大化者也。雖復形與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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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事高世表。至於拜敬之節揖讓之禮。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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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所至道俗不殊也。故齋講肆業則備其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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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禮拜有序先後有倫。敬心內充而形肅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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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稽首至地不容。企踞之禮。斂衽于拜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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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偏坐所預。而以踞食為心用。遺儀為斂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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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理相違。未見其通者也。夫有為之教。義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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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之。至若般舟苦形以存道。道親而形疎。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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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有理用之有本。踞食之教。義無所弘。進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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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形退貽慢易。見形而不及道者。失其恭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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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情。而啟駭慢之言。豈聖人因事為教章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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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適越之義耶。原其所起。或出於殊方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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性。或於矯枉之中。指有所救。如病急則藥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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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服御長久之法也。夫形教相稱事義有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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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其制三服行禮拜。節以法鼓列以次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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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得企踞其間整慢相背者哉。在昔宜然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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適事所至一日之用。不可為永年之訓。理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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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也。故問仁者眾而復禮為本。今禪念化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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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守跡不變。在理既末於用又麁。苟所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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達。敢不布懷。鄭君頓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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