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护法文集

弘明集

弘明集 · 梁 · 僧祐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52, no. 2102

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084b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084b01

垂之年。假日月以待盡情之所惜。豈存一己

T2102.012.0084b01
0084b02

苟悋所執。蓋欲令三寶中興於命世之運。明

T2102.012.0084b02
0084b03

德流芳於百代之下耳。若一旦行此佛教長

T2102.012.0084b03
0084b04

淪。如來大法於茲泯滅。天人感歎道俗革心

T2102.012.0084b04
0084b05

矣。貧道幽誠所期。復將安寄。緣眷遇之隆。故

T2102.012.0084b05
0084b06

坦其所懷。執筆悲懣不覺涕泗橫流。

T2102.012.0084b06
0084b07

桓太尉答桓太尉答

T2102.012.0084b07
0084b08

知以方外遺形。故不貴為生之益。求宗不由

T2102.012.0084b08
0084b09

順化。故不重運通之資。又云。內乖天屬之重。

T2102.012.0084b09
0084b10

而不違其孝。外闕奉主之恭。而不失其敬。若

T2102.012.0084b10
0084b11

如來言理本無重則無緣有致孝之情。事非

T2102.012.0084b11
0084b12

資通。不應復有致恭之義。君親之情許其未

T2102.012.0084b12
0084b13

盡。則情之所寄何為絕之。夫累著在於心滯

T2102.012.0084b13
0084b14

不由形敬。形敬蓋是心之所用耳。若乃在其

T2102.012.0084b14
0084b15

本而縱以形敬。此復所未之諭。又云。佛教兩

T2102.012.0084b15
0084b16

弘。亦有處俗之教。或澤流天下道洽六親。固

T2102.012.0084b16
0084b17

以協讚皇極而不虛沾其德矣。夫佛教存

T2102.012.0084b17
0084b18

行各以事應。因緣有本必至無差者也。如此

T2102.012.0084b18
0084b19

則為道者亦何能違之哉。是故釋迦之道不

T2102.012.0084b19
0084b20

能超白淨津梁。雖未獲須陀。故是同國人所

T2102.012.0084b20
0084b21

蒙耳。就如來言此自有道。深德之功固非今

T2102.012.0084b21
0084b22

之所謂宜教者所可擬議也。來示未能共求

T2102.012.0084b22
0084b23

其理。便使大致慨然。故是未之諭也。想不

T2102.012.0084b23
0084b24

惑留常之滯。而謬情理之用耳。

T2102.012.0084b24
0084b25

48桓楚許道人不致禮詔(一二)桓楚許道人不致禮詔

T2102.012.0084b25
0084b26

門下。佛法宏誕所不能了。推其篤至之情。故

T2102.012.0084b26
0084b27

寧與其敬耳。今事既在己。苟所不了。且當寧

T2102.012.0084b27
0084b28

從其略諸人。勿復使禮也。便皆使聞知。

T2102.012.0084b28
0084b29

十二月三日

T2102.012.0084b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