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古逸经疏与义记

維摩經疏

維摩經疏 · 传统责任题记未署名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85, no. 2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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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伏其心也。自下維摩答。答意者。教彼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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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菩薩修加行智證取生空斷除人我。亦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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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法空之觀厭伏法我。初地已上教修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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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無分別智證入本有法空真如斷除法我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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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空故永除二我。我不生是名調伏。既□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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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伏。復須利他。故亦教之修起大悲隨有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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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論其答意義在於此。文中有二。第一明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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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修。第二不住其中已下顯其所成。所修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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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智修悲。所成者成不住道行也。就前所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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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文復有二。第一正明所修。第二結成調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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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前第一正明所修中。文有三對修智修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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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從初文乃至應如是觀諸已來為第一對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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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修悲。又復觀身無常已下為第二對修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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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悲。後云又復觀身身不離病已下為第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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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修智修悲。問曰。此之三對有何差別。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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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若依疏釋。四義明異。不能繁述。略舉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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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前第一對約就甚深空理修智修悲。次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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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對約就苦無常理明修智修悲。後第三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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約身病事明修智悲復。次更依別釋者。初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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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上根人說。次對為中根人說。後對為下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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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說。就第一對中文有其二。第一正教智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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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結勸修學。就前正教智悲中麁科有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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細分有四。麁科二者。第一明其修智。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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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有疾菩薩以無所受已下明其修悲。細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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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者。前修中修小智及大智。後修悲中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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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悲及大悲。故成四也。道理言之。修小智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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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修小悲。修大智時即修大悲。然說法家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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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智悲相異。是故別說。此乃說之次第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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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次第也。就前修智之中文有兩分。第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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