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毘昙部

阿毘達磨俱舍論

阿毘達磨俱舍論 · 尊者世親造 · 唐 · 玄奘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29, no.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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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曰:神境智類總有五種:一修得、二生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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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呪成、四藥成、五業成。曼馱多王及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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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等諸神境智是業成攝。他心智類總有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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種,前三如上,加占相成。餘三各三,謂修、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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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除修所得,皆通善等。非定果故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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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名。人中都無生所得者,餘皆容有。隨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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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應本性生念業所成攝。於地獄趣初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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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時,唯以生得他心、宿住,知他心等及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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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苦受逼已更無知義。若生餘趣,如應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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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一切有部俱舍論卷第二十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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