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毘昙部

阿毘達磨俱舍釋論

阿毘達磨俱舍釋論 · 婆藪盤豆造 · 陳 · 真諦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29, no.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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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用勝品香等差別所生樂受,是人於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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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生樂想。若此苦未生及以滅,此樂想應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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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明起。於定樂中若生樂想,是何對治?於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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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易肩中別位所生必有樂受,乃至如此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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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位未滅。若不爾,最後樂想應最重起。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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疲極人轉威儀中應知亦爾。是汝所言,後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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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何起苦想?若不從初漸漸生苦,是義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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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身變異差別,譬如酒等初味甜後味酢。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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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樂受定有,此義應成。由三苦相應故,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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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流皆苦。是所說集諦即是苦諦,此言與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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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違。何以故?於經中說唯貪愛為集,由貪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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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故。經中說為集,不撥所餘諸法為集。此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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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何可知?由於餘處亦說別法為集故。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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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說偈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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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貪愛無明,此三於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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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為諸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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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有經說:五種種子類,是有取識別名,地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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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四識住別名。是故經中此言由別意說,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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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了義。阿毘達磨教中言依法相。復次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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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欲說有為法相續恒有因故,說貪愛為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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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欲說生因有因故,於偈中說餘法,謂業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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愛無明。如經言:業於生是因,貪愛於有是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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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次由經中有因有緣有發起次第故,佛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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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安立種子及田,說識等亦為因。何法名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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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法名有?界道生等品類差別故,取此身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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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無差別接續後有說名有。此二次第以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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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有愛為因。譬如舍利麥等種子,由品類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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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別故,能為差別芽生因,水等無差別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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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為一切芽生因。業及貪愛,譬喻如此。貪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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