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律疏与经论疏部 · 四分律、菩萨戒、般若、法华、净土及遗教

菩薩戒本疏

菩薩戒本疏 · 新羅 · 義寂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0, no. 1814

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656b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656b02

菩薩戒本疏卷上

T1814.001.0656b02
0656b04

新羅沙門義寂述

T1814.001.0656b04
0656b05

夫戒德之本,道之所由生,所以興覺種,紹隆

T1814.001.0656b05
0656b06

正法,絕長流,登彼岸,抍濟含識者,罔弗由茲

T1814.001.0656b06
0656b07

矣。故如來先在道樹,初制菩薩波羅提木叉,

T1814.001.0656b07
0656b08

寔乃寂累脫縛之基,修因證果之本。既名制

T1814.001.0656b08
0656b09

止,無眾惡而不截;又稱孝順,無諸善而不集。

T1814.001.0656b09
0656b10

提綱則十支無盡,總目則六八靡漏。照明覺

T1814.001.0656b10
0656b11

道,譬乎日月;莊嚴法身,喻之瓔珞。興建之功,

T1814.001.0656b11
0656b12

德難興顯。但此戒經,文義深隱,宜造解釋,由

T1814.001.0656b12
0656b13

致難了,故先科簡,略標旨歸。戒法無量,要唯

T1814.001.0656b13
0656b14

受隨。受則業本初暢,納法在身;隨則持心後

T1814.001.0656b14
0656b15

起,顯緣防護。先辨受有二:初明順緣得受,後

T1814.001.0656b15
0656b16

顯違緣失受。辨得有四:一、簡資器,二、簡師德,

T1814.001.0656b16
0656b17

三、受之方軌,四、問答遣疑。初簡器者,要具二

T1814.001.0656b17
0656b18

緣,堪為受戒之器:一、有感戒之善,二、無障戒

T1814.001.0656b18
0656b19

之惡。感戒之善,凡有二種:一、菩薩種姓,二、

T1814.001.0656b19
0656b20

發菩提願。《菩薩地》云:「住無種姓補特伽羅。無

T1814.001.0656b20
0656b21

種姓故,雖有發心及行加行,定不堪任圓滿

T1814.001.0656b21
0656b22

無上正等菩提。若不發心、不修加行,雖有堪

T1814.001.0656b22
0656b23

任而不速證無上菩提。與此相違,當知速證。」

T1814.001.0656b23
0656b24

由此具二方得感戒,故受法中問彼二緣。有

T1814.001.0656b24
0656b25

說具三方得感戒:一、有勝種姓,二、有勝期願,

T1814.001.0656b25
0656b26

三、有勝行心。初二如前。第三勝行略有十種:

T1814.001.0656b26
0656b27

一、於無上菩提能生深心。二、能盡壽離惡知

T1814.001.0656b27
0656b28

識,近善知識。三、能盡壽悔過隨喜,勸請迴向,

T1814.001.0656b28
0656b29

增長佛道。四、能盡壽隨其力能供養三寶。五、

T1814.001.0656b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