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毘昙部

阿毘達磨藏顯宗論

阿毘達磨藏顯宗論 · 尊者眾賢造 · 唐 · 玄奘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29, no. 1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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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壞。彼因謂貪等煩惱隨煩惱。三者依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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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依念住等,此能對治犯戒及因故。四者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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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謂依涅槃迴向涅槃,非有財故。等言為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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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有異說。有說:戒淨由五種因,一根本淨、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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眷屬淨、三非尋害、四念攝受、五迴向寂。已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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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類,修類當辯。頌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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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引善名修,極能熏心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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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曰:等引善者,謂於定中等持自性及彼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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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即此名修,極熏心故。修是熏義,如花熏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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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諸定善於心相續,極能熏習令成德類,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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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定善故獨名修。前辯施福能招大富,戒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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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類所感云何?頌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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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修勝如次,感生天解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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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曰:戒感生天,修感解脫。勝言為顯就勝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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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謂施亦能感生天果,就勝說戒;持戒亦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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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離繫果,就勝說修。如是持戒亦感大富,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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勝說施,准例應知。經說:四人能生梵福,一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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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養如來駄都,建窣堵波於未曾處;二為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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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四方僧伽,造寺施園四事供給;三佛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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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已能和;四於有情普修慈等。如是梵福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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量云何?頌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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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劫生天等,為一梵福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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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曰:有餘師說,隨福能感一劫生天受諸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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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齊此名曰一梵福量,由彼所感受快樂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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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梵輔天一劫壽故。以於餘部有伽他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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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信正見人,修十勝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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便為生梵福,感劫天樂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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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離欲者,修四無量生上界天,受劫壽樂。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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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離欲,建窣堵波、造寺和僧,能勤修習慈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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