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毘昙部

阿毘達磨藏顯宗論

阿毘達磨藏顯宗論 · 尊者眾賢造 · 唐 · 玄奘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29, no. 1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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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阿毘達磨藏顯宗論卷第三十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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尊者眾賢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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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藏法師玄奘奉詔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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辯賢聖品第七之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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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亦名為菩提分法。此有幾種?名義云何?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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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分三十七,謂四念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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覺謂盡無生,順此故名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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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曰:經說覺分有三十七,謂四念住、四正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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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神足、五根、五力、七等覺支、八聖道支。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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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生智說名為覺,隨覺者別立三菩提,一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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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菩提、二獨覺菩提、三無上菩提,無智睡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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皆永斷故,及如實知已作已事不復作故,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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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名覺。三十七法順趣菩提,是故皆名菩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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