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隨義分四使亦可四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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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界義二名體名者。一欲界。欲者即是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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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及段食欲。界是生性之義。三色界。色即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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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報等欲即色欲也。界與前同。此二從因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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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名。三無色界。斷除色欲由無色欲而生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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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色界。從所無立名也二體者。若欲色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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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即用色業心業果報五陰及當界欲愛色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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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體。無色界用心業煩惱及四心報為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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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意識義二名體者一心。種種義。從義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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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二者意。能生他故名意。三識。取塵了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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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此二功能力用為名二體者。若通而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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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八識皆有此義。若別而言之。七識名以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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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我茲長生死故。第八識意能與他生依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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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第六識心正能取塵了別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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茲長十義名體名者。一增上緣。與他作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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障礙名增上緣。二緣緣。與緣作緣名緣緣。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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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相。相識體是解性。四共作。能所共成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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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五染污。用持他染法名染污。六業熏習。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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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故名業熏習。七因。與他為依持因。八果。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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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為所生果也。九道。就相為五道。十地。就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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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三界九地體者。阿梨識功能為體。以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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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茲長故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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滋長三義名體一由此十法令心相續。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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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功能自相續滋長緣也。三義記是能重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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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即因。二此心能攝持一切法種子。即由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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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成此種子即滋長。本記名緣因。三所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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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三界果報也二體者有二。若前一用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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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為體。後二是能熏法。於中初是色心習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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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是三界果。即與前三界體同。若依本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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