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毘昙部

雜阿毘曇心論

雜阿毘曇心論 · 尊者法救造 · 宋 · 僧伽跋摩等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28, no. 1552

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874c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874c01

起、第一義。自性善者,慚、愧及三善根。相應者,

T1552.001.0874c01
0874c02

即彼相應心心法。共起者,即彼所起身口業

T1552.001.0874c02
0874c03

及心不相應行。第一義者,謂涅槃。是為四種

T1552.001.0874c03
0874c04

善。自性不善者,無慚、無愧、三不善根。相應者,

T1552.001.0874c04
0874c05

即彼相應心心法。共起者,即彼所起身口業

T1552.001.0874c05
0874c06

及心不相應行。第一義者,輪轉危嶮。俱相

T1552.001.0874c06
0874c07

違者是無記。問:一切法十二入,即是世尊所

T1552.001.0874c07
0874c08

記,何故說無記?答:不以一向不說故名無記,

T1552.001.0874c08
0874c09

善者記為善、不善者記為不善、不記善不善

T1552.001.0874c09
0874c10

故說無記。若因果時則記,因果異則無記。或

T1552.001.0874c10
0874c11

有不說名無記。如記論契經說。

T1552.001.0874c11
0874c12

一切皆當死,是論一向記,

T1552.001.0874c12
0874c13

一切死復生,是名分別論,

T1552.001.0874c13
0874c14

若問生殊勝,是名詰問論,

T1552.001.0874c14
0874c15

眾生五陰異,是名止記論。

T1552.001.0874c15
0874c16

一向記論者,若有問:一切眾生悉當死耶?應

T1552.001.0874c16
0874c17

一向答:一切眾生皆悉當死。分別論者,若有

T1552.001.0874c17
0874c18

問:一切皆當死、死復生耶?應分別答:有煩惱

T1552.001.0874c18
0874c19

者死而復生,無煩惱者死已不生。詰問記論

T1552.001.0874c19
0874c20

者,若有問:人生殊勝不?應反問:汝方何趣故

T1552.001.0874c20
0874c21

問。若言:方天趣。應答言:劣。若言:方惡趣。應

T1552.001.0874c21
0874c22

答言:勝。止記論者,若有問:陰與眾生為異為

T1552.001.0874c22
0874c23

同耶?應當止。何以故?以不應故。譬如有問石

T1552.001.0874c23
0874c24

女兒善恭敬不?石女無兒,何得答言恭敬不恭

T1552.001.0874c24
0874c25

敬?如是有陰而無眾生,何得有同異耶?以不

T1552.001.0874c25
0874c26

應故不答。阿毘曇者說,一向記論者,若有問:

T1552.001.0874c26
0874c27

如來,無所著、等正覺耶?善說教法耶?世尊弟

T1552.001.0874c27
0874c28

子善向耶?色無常受想行識無常耶?善分別

T1552.001.0874c28
0874c29

苦集滅道耶?應一向答:義饒益故。分別論者,

T1552.001.0874c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