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毘昙部

阿毘達磨俱舍論

阿毘達磨俱舍論 · 尊者世親造 · 唐 · 玄奘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29, no.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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智出後得智中作如是知,故無有失。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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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後得二智別故,表前觀中二智差別。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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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無漏智亦作如是知,然說見言乘言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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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或於諦理現照轉故。由此本論亦作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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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且諸智亦是見。如是十智相攝云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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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世俗智攝一全一少分,法類智各攝一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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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少分,苦集滅智各攝一全四少分,道智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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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全五少分,他心智攝一全四少分,盡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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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智各攝一全六少分。何緣二智建立為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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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自性對治,行相行相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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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行辦因圓,故建立十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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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曰:由七緣故立二為十:一自性故立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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俗智,非勝義智為自性故。二對治故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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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智,全能對治欲上界故。三行相故立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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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智,此二智境體無別故。四行相境故立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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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智,此二行相境俱有別故。五加行故立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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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智,非此不知他心所法,本修加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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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他心,雖成滿時亦知心所,而約加行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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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他心智名。六事辦故建立盡智,事辦身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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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生故。七因圓故立無生智,一切聖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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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因生故。如上所言法智類智,全能對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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欲上界法,為有少分治上欲耶?頌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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緣滅道法智,於修道位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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兼治上修斷,類無能治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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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曰:修道所攝滅道法智,兼能對治上界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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斷,欲之滅道勝上界故,已除自怨能兼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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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由此類智無能治欲。於此十智中誰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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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行相?頌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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