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毘昙部

阿毘達磨藏顯宗論

阿毘達磨藏顯宗論 · 尊者眾賢造 · 唐 · 玄奘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29, no. 1563

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880b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880b01

行及令果滿,而彼不為殺罪觸耶?曰有。云何?

T1563.022.0880b01
0880b02
0880b03

俱死及前死,無根依別故。

T1563.022.0880b03
0880b04

論曰:若能殺者起殺加行定欲殺他,與所殺

T1563.022.0880b04
0880b05

生俱時捨命、或在前死,彼能殺者業道不成。

T1563.022.0880b05
0880b06

所以者何?以所殺者命未斷故。以能殺者其

T1563.022.0880b06
0880b07

命已終,別依生故。謂殺加行所依止身今已

T1563.022.0880b07
0880b08

斷滅,雖有別類身同分生,非罪依止,此曾未

T1563.022.0880b08
0880b09

起殺生加行,成殺業道理不應然。若有多人

T1563.022.0880b09
0880b10

集為軍眾欲殺怨敵或獵獸等,於中隨有一

T1563.022.0880b10
0880b11

殺生時,何人得成殺生業道?頌曰:

T1563.022.0880b11
0880b12

軍等若同事,皆成如作者。

T1563.022.0880b12
0880b13

論曰:於軍等中若隨有一作殺生事如自作

T1563.022.0880b13
0880b14

者,一切皆成殺生業道,由彼同許為一事故。

T1563.022.0880b14
0880b15

如為一事展轉相教,故一殺生餘皆得罪。若

T1563.022.0880b15
0880b16

有他力逼入此中,因即同心亦成殺罪,唯除

T1563.022.0880b16
0880b17

若有立誓要期,救自命緣亦不行殺,無殺心

T1563.022.0880b17
0880b18

故不得殺罪。今應別辯十業道相,謂齊何量

T1563.022.0880b18
0880b19

名為殺生?乃至齊何名為邪見?且先分別殺

T1563.022.0880b19
0880b20

生相者,頌曰:

T1563.022.0880b20
0880b21

殺生由故思,他想不誤殺。

T1563.022.0880b21
0880b22

論曰:要由先發欲殺故思,於他有情他有情

T1563.022.0880b22
0880b23

想,作殺加行,不誤而殺,謂唯殺彼不漫殺餘,

T1563.022.0880b23
0880b24

齊此名為殺生業道。有懷猶豫,為杌為人?設

T1563.022.0880b24
0880b25

復是人,為彼非彼?因起決志,若是若非我定

T1563.022.0880b25
0880b26

當殺,由心無顧,若殺有情亦成業道。如是業

T1563.022.0880b26
0880b27

道若定若疑,但具殺緣皆有成理。於剎那滅

T1563.022.0880b27
0880b28

行殺,罪如何成?以起惡心行殺加行,令所殺

T1563.022.0880b28
0880b29

者現命滅時,不能為因引同類命,障應生

T1563.022.0880b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