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傳佛教 · 中觀部

中論

中論 · 龍樹菩薩造 · 梵志青目釋 · 姚秦 · 鳩摩羅什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0, no. 1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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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如夢中所見不應求實,如乾闥婆城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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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時現而無有實,但假為名字不久則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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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住、滅亦如是,凡夫分別為有,智者推求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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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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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觀作作者品中論觀作作者品第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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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曰:現有作、有作者、有所用作法,三事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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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故有果報,是故應有作者、作業。答曰: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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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品品中破一切法皆無有餘。如破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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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三相無故無有有為,有為無故無無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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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為無為無故,一切法盡無作、作者。若是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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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為中已破。若是無為,無為中已破。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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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復問。汝著心深故而復更問,今當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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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有作者,不作決定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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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無作者,不作無定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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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先定有作者、定有作業,則不應作。若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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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無作者、定無作業,亦不應作。何以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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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決定業無作,是業無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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定作者無作,作者亦無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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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先決定有作業,不應更有作者;又離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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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應有作業。但是事不然。若先決定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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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不應更有作業;又離作業應有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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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但是事不然。是故決定作者、決定作業,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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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有作。不決定作者、不決定作業,亦不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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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作。何以故?本來無故。有作者、有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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尚不能作,何況無作者、無作業。復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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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定有作者,亦定有作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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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及作業,即墮於無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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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先定有作者、定有作業,汝謂作者有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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