漢傳佛教 · 中觀部

中論

中論 · 龍樹菩薩造 · 梵志青目釋 · 姚秦 · 鳩摩羅什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0, no. 156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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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有,不能獨成。今異法中無異相。何以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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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有異法故,何用異相?不異法中亦無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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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何以故?若異相在不異法中,不名不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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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若二處俱無,即無異相,異相無故此彼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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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無。復次,異法無故亦無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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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法不自合,異法亦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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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者及合時,合法亦皆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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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法自體不合,以一故,如一指不自合。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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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亦不合,以異故,異事已成不須合故。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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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思惟,合法不可得。是故說合者、合時、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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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皆不可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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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論卷第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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