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经疏部 · 胜鬘、净土与涅槃

大般涅槃經集解

大般涅槃經集解 · 梁 · 寶亮等集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7, no. 1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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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況如來耶?慧朗別述曰:第二法說也,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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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同諸行,便是昔延而今促。何者?佛昔從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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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降,豈得暫在人間便失天壽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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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聚落主勢得自在勿觀如來同於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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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僧宗曰:第三譬初勝,後不如也。佛昔道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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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下威神魏魏,如何今遂失勢力耶?慧朗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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述曰:第二譬也,不容如彼之失勢力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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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次文殊為知而說為天中天自在法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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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慧朗別述曰:第三法說者,若同諸行,則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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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王;佛以萬行圓滿為三界尊,豈可得言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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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相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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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如人王有大力士故稱如來應正遍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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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僧亮曰:王譬前佛,力士譬今佛也。伎能,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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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方無畏。佛降四魔,豈是行耶?僧宗曰:第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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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也。如來道超魔境,豈是死法耶?慧朗別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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曰:第三譬說也。力士以種種伎能,所以當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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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以萬行滿故,為三界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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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殊師利!汝今不應憶想分別以如來法同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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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行。案慧朗別述曰:第四法說,勿空生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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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以常為無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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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如巨富長者生子如來同於一切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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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道生曰:以佛所說為證,真實之理本不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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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唯從說者得悟,乃知之耳。所說之理既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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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變,明知其悟亦湛然常存也。僧亮曰:諸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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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師,涅槃法也。若佛無常,法亦無常,故云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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說真法亦無信者。慧朗別述曰:第四譬也。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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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家人所以不復愛是子者,緣有可信相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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妄想說也。若人聞汝謂佛無常,汝是可信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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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亦可緣汝而不信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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