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毘昙部

阿毘達磨藏顯宗論

阿毘達磨藏顯宗論 · 尊者眾賢造 · 唐 · 玄奘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29, no. 15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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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苦受。第四靜慮及無色善業,說名為順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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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不樂受,此上都無苦樂受故。非此諸業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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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受果,應知亦感彼受資糧。受及資糧,此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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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受,隨所化欲總立受名。下諸地中為亦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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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順非二業、為決定無?有餘師言:下地亦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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順非二業,以定中間既無苦樂,應無業故。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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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有證,謂本論說:頗有三業非前非後受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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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耶?曰:有,謂順樂受業色,順苦受業心心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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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順不苦不樂受業心不相應行,乃至廣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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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此證知,下地亦有順非二業。非離欲界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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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三業,俱時熟故,此俱非定證。然於下地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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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應定有順非二業,如《順正理》廣辯應知。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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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為善、為不善耶?有作是言:是善而劣,又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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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別示而可總言。於諸善業中,或有一類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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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樂受及受資糧,或有一類能感非二,應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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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業能益樂受名順樂受,如順馬處。或復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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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能受於樂名順樂受,如順浴散。順餘受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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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知亦然。此業非唯感受異熟,如何總得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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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業名?諸業為因所感異熟皆似於受,得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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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故。所以者何?彼皆如受,為身損益及平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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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如水火等於樹枝等為益為損、為等義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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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順受多,略說有五:一自性順受,謂諸受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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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契經說:受樂受時如實了知受於樂受,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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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廣說。二相應順受,謂一切觸,如契經言: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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樂受觸,乃至廣說。三所緣順受,謂一切境,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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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經言:眼見色已唯受於色不受色貪,乃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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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說由色等是受所緣故。四異熟順受,謂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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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熟業,如契經說:順樂受業,乃至廣說。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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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順受,謂現行受,如契經說:受樂受時二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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