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经疏部

法華經義記

法華經義記 · 梁 · 法雲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3, no. 17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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勸、誡兩段,各分為三別,今此中即併領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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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併領時開為三段。第一訖「何為見捉」名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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喚不來,即領上勸擬宜與無機。第二從「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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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執之逾急」下訖「悶絕躄地」,此名為再喚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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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即領上誡擬宜與無機。第三從「父遙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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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下,名為父置兒譬,即併領誡、勸兩家息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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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是則領開譬中不相應,領合譬中言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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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也。又就此三段中各開為二。初段中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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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第一領上勸教擬宜,第二「窮子驚愕」以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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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無機。就兩段中各自有二重,領勸教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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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有二者,第一言「即遣傍人急追將還」,此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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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思惟作勸教,即是「是長者作是思惟我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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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有力」,所以言傍人者,此就經教為義也。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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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正,大乘言教是傍,教乃詮於理,然教非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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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理,故言傍人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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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華經疏卷第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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