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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總出別。總而言之唯因與果。從因出二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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從果出五二;又從因出十支,從果說二支,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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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從本但是因果。因果所起興於心行者,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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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之起心行為本,心能作因心受果故,心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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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有何況有身者。依上所說觀察道理心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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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得。況心所作色身是有乎。身心尚無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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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耶,又心不有故因果亦空,因果尚空況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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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乎?又因果空故十二支空,況有作者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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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耶?如經言「菩薩觀十二因緣如虛空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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盡」,此之謂也。已說況破。云何逐治?謂若有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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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令滅有見者,牒前況破滅存我執。若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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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令滅無見者,此正逐破無我之病。所以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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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先破我執離外道病,而取無我墮二乘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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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今逐破著無之見,我本非有,況有我無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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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別二觀破我執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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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曰「若心生者令滅滅性,若心滅者令滅生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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滅是見性即入實際。」論曰:此下第二治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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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於中有二:正治、重釋。二乘人等法執存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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計有生滅無常之心,故破生滅滅存心見。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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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心生而成病者,破前滅性,要依彼滅存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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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故。若見後滅執有現心,心設不滅如兔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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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破如是見令滅生性,無生有滅不應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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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滅是見性即入實際者,破見滅性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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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生,破見生性必不取滅,不取生滅必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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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心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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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曰「何以故?本生不滅不滅不生,不滅不生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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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不滅,一切法相亦復如是。」論曰:此是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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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何以見心生者令滅滅性,見心滅者令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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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性?故言何以故。次釋此問。本生不滅者,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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