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096c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096c01
處處皆離,一處為薪處、一處為火處,既得離
T1824.006.0096c010096c02
薪亦應離火。又處處者,令其薪火各處東西
T1824.006.0096c020096c03
之別也。「復次如是應常燃」下,第二偏破異。以
T1824.006.0096c030096c04
燃可燃喻之人法,以多謂五陰是實、人是假,
T1824.006.0096c040096c05
故偏破異也。又開三別:初破、次救、後破救。就
T1824.006.0096c050096c06
初又四:一四失破;次二失破;三一失破,亦云
T1824.006.0096c060096c07
取意破;四伏宗破。言四失者:一常燃、二失
T1824.006.0096c070096c08
因、三失緣、四無作。常燃者,若因薪有火,則薪
T1824.006.0096c080096c09
盡火滅,故不常燃。汝既火與薪異,在薪雖盡,
T1824.006.0096c090096c10
火終不滅,是故常燃。二失因者,既有火體異
T1824.006.0096c100096c11
薪,則火不因薪。失緣者,緣謂人功將護令火
T1824.006.0096c110096c12
得燃,今火既離薪常燃,何假將護?無作者,作
T1824.006.0096c120096c13
謂用也,火以燒薪為用,今既常燃則無燒薪
T1824.006.0096c130096c14
之用,故無作也。「如是常應燃」,從前偈下半生。
T1824.006.0096c140096c15
既其相離,如是常應燃也。第二句舉無因釋
T1824.006.0096c150096c16
常燃。又初句火自住火體、次句火不因於他。
T1824.006.0096c160096c17
下半初句明人於火無功、次句火於薪無用。
T1824.006.0096c170096c18
無緣釋於常義,如世間物不從因緣是故
T1824.006.0096c180096c19
為常。第四句明火無用。所以作此分者,青
T1824.006.0096c190096c20
目釋第四句別作復次,故知異上三句。青目
T1824.006.0096c200096c21
所以分為二意者,欲明火有二義:一者火體、
T1824.006.0096c210096c22
二者火用。上三句明火體是常、後一句明無
T1824.006.0096c220096c23
火用。既有體用不同,故開為二意也。長行云
T1824.006.0096c230096c24
「是功現有」者,事火之徒即事可撿。「問曰」下,
T1824.006.0096c240096c25
生第二明二失破。此偈釋前四失,前雖有四
T1824.006.0096c250096c26
失,但由失二事:一失因、二失緣,是故有常燃
T1824.006.0096c260096c27
及以無作之咎。故今但釋二失,則具釋上義
T1824.006.0096c270096c28
也。偈上半明失因、下半明失緣。上半云既
T1824.006.0096c280096c29
異薪自有火體,何須因薪?是故無因。下半
T1824.006.0096c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