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中观论疏部 · 十二门论注疏

十二門論疏

十二門論疏 · 隋 · 吉藏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2, no. 18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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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從於因,故果名有因。當因時猶未有果,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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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可因差而不得果,故因不名有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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偈本為二:上半牒總明不成、下半結破無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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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行為五:一破三時因果以釋偈本、二外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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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內、三內自免過、四外更立法、五內破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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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初又二:前釋上半、次釋下半。釋上半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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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時因果,即三:今初破第一前因後果。此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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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論及大乘人未有果時前已有因。破意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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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以果故名之為因,果若未起與誰為因?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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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云:現因與當果為因。今問:當果已異,空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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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有,即是現因現果,不名為當。若未出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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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入有,即是畢竟無果,與誰為因?「若前有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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後因」者,破第二前果後因。破意云:前已有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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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用為因?「若因有因一時」下,次破第三因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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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時。夫論因果,能生為因、從生為果,從生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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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即是無體、能生之義即有體。若法一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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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俱有、無俱無,俱無唯有可生而無能生、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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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唯有能生無有可生,是故一時無因果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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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破數人大小相生一時因果,亦破成實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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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初念同時因果。五陰成人、四微成柱,亦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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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時,入此門破。「是故三時因果」下,總結釋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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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曰」下,第二外過於內。有此破者,凡四義: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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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遠從上十門生。外謂論主用一空觀以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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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法,是故外人欲破此觀。二者即從三時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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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外人既見論主破三時因果,便迴此破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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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於內。三者論主假作外問,欲令所破心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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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破能破,若有能破即所破不除;今欲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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破,故破能破。四者上來破立即是單空,今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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