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毘昙部

雜阿毘曇心論

雜阿毘曇心論 · 尊者法救造 · 宋 · 僧伽跋摩等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28, no. 1552

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892b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892b01

別解脫調伏,是捨於四時,

T1552.003.0892b01
0892b02

若捨及命終,斷善二根生。

T1552.003.0892b02
0892b03

別解脫調伏是捨於四時者,別解脫調伏當

T1552.003.0892b03
0892b04

知四時捨。問:何時?答:若捨及命終斷善二根

T1552.003.0892b04
0892b05

生,謂捨戒、身種類滅、善根斷、二形生。持律者

T1552.003.0892b05
0892b06

云,法沒盡時,彼說戒結界羯磨一切息。阿毘

T1552.003.0892b06
0892b07

曇者說,法沒盡時,先所受律儀相續生不捨,

T1552.003.0892b07
0892b08

未曾得律儀不得,是故說一切息。有說,犯初

T1552.003.0892b08
0892b09

眾罪名捨律儀。此則不然。若捨律儀者犯根

T1552.003.0892b09
0892b10

本罪已還俗,應得更出家,以捨律儀故。佛

T1552.003.0892b10
0892b11

言非比丘者,以非第一義比丘故,此說無過

T1552.003.0892b11
0892b12

也。犯初眾罪於別解脫律儀是比丘,於無

T1552.003.0892b12
0892b13

漏律儀非比丘。盡壽律儀有四時捨:齋律儀

T1552.003.0892b13
0892b14

至明相起時捨。謂住律儀而犯律儀者,是犯

T1552.003.0892b14
0892b15

戒非捨戒,當知彼人住持戒犯戒也。彼若悔

T1552.003.0892b15
0892b16

者,即捨犯戒住持戒也。如富人負債,名富者

T1552.003.0892b16
0892b17

亦名負債者,若還債已唯名富者。彼亦如是。

T1552.003.0892b17
0892b18

謂禪生律儀,當知二時捨,

T1552.003.0892b18
0892b19

若起煩惱退,生上及下地。

T1552.003.0892b19
0892b20

禪律儀二時捨。問:何時?答:若起煩惱退生上

T1552.003.0892b20
0892b21

及下地,謂禪退時捨彼律儀,由禪故,及生上

T1552.003.0892b21
0892b22

生下時。

T1552.003.0892b22
0892b23

無漏戒律儀,是說三時捨,

T1552.003.0892b23
0892b24

退及得聖果,增益根當知。

T1552.003.0892b24
0892b25

無漏律儀三時捨。問:何時?答:退及得聖果、增

T1552.003.0892b25
0892b26

益根當知。退者,失勝功德。得果者,謂得須

T1552.003.0892b26
0892b27

陀洹果乃至阿羅漢果。增益根者,謂信解脫

T1552.003.0892b27
0892b28

得見到、時解脫得不動。問:不律儀云何捨?答:

T1552.003.0892b28
0892b29

不律儀四時,受戒及命終,

T1552.003.0892b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