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毘昙部

阿毘達磨俱舍釋論

阿毘達磨俱舍釋論 · 婆藪盤豆造 · 陳 · 真諦譯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29, no. 15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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門故。是義不然,聚集中一一成因故。復次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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塵共作故,根亦非十二入。故《毘婆沙》中說: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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毘達磨師若觀假名陰說,則說如此隣虛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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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界一入一陰一分。若不觀說,則說如此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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虛者一界一入一陰。此中於一分假說具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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譬如衣一分被燒說衣被燒。復次云何世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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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陰等門作三種正說?弟子眾,偈曰:癡、根、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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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故,故說陰入界。釋曰:阿毘達磨師說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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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眾生癡有三種,有諸眾生於心法不明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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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為我故,有諸眾生於色不明,有諸眾生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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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心不明。根亦有三,謂利、中、鈍。樂亦有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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謂樂、略、中。廣文為此三人次第說三,謂陰、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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界。復有何因,一切所餘心法,佛世尊安置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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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陰中,分受想二法別立為陰?偈曰:爭根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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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因,立次第因故,心法中受想,分立為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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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釋曰:爭根有二,一貪著欲塵、二貪著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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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受想二法次第為此二爭勝因,由眾生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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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味是故執著欲塵,由隨顛倒想起執著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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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受想二法是生死勝因。何以故?眾生貪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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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起倒想、輪轉生死。復有因為立次第,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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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說。此中由此次第因,分受想二法別立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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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應知如此。此因立次第中當說。復次云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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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界入中說無為,陰中不說?偈曰:陰中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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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為,義不相應故。釋曰:若於五陰中說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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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為,不可安立令與陰相符。何以故?義不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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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故。云何不相應?此無為安色中,非色乃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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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識,不可說為第六陰。何以故?不應陰義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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陰是聚義前已說。無為無過去未來現在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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異如色等,由此異一切攝聚一處可立名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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