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整原文 · 分页阅读 当前仅加载大正藏 0575a 版页;异文与注释未混入正文,稳定行号可直接引用。
0575a01
來普能降伏一切他論,普能成立一切自論。
T1579.050.0575a010575a02
是名如來第四作事。如是作事,四無所畏
T1579.050.0575a020575a03
所能成辦。又諸如來所化有情,於佛教勅
T1579.050.0575a030575a04
若正安住、不正安住,如來於彼心無雜染,
T1579.050.0575a040575a05
是名如來第五作事。如是作事,三種念住
T1579.050.0575a050575a06
所能成辦。又諸如來如自所言,即如是作。
T1579.050.0575a060575a07
是名如來第六作事。如是作事,三種不護
T1579.050.0575a070575a08
所能成辦。又諸如來常以佛眼,於晝夜分
T1579.050.0575a080575a09
遍觀世間,是名如來第七作事。如是作事,
T1579.050.0575a090575a10
如來大悲所能成辦。又諸如來頓於一切一
T1579.050.0575a100575a11
切作事皆無退捨,是名如來第八作事。如
T1579.050.0575a110575a12
是作事,無忘失法所能成辦。又諸如來所行
T1579.050.0575a120575a13
儀軌,如實隨轉,無越作用。是名如來第九
T1579.050.0575a130575a14
作事。如是作事,永害習氣所能成辦。又諸
T1579.050.0575a140575a15
如來於其能引無義聚法、於不能引有義
T1579.050.0575a150575a16
聚法、亦不能引無義聚法,簡擇捨離;於其
T1579.050.0575a160575a17
能引有義聚法,為眾宣說、開示、顯發;是名
T1579.050.0575a170575a18
如來第十作事。如是作事,一切種妙智所能
T1579.050.0575a180575a19
成辦。如是如來由前所說百四十種不共佛
T1579.050.0575a190575a20
法,能作如來一切所作一切佛事。如是佛事
T1579.050.0575a200575a21
若廣分別不易可數,乃至俱胝那庾多百千
T1579.050.0575a210575a22
大劫說不能盡。4目建立與不共
T1579.050.0575a220575a23
如是所說諸如來住、諸如來地,名為建立。
T1579.050.0575a230575a24
何以故?依此住此希求品類諸菩薩眾,於
T1579.050.0575a240575a25
菩薩學能正修學,亦依住此而有所證,即
T1579.050.0575a250575a26
依住此普能成辦一切有情一切義利,是故
T1579.050.0575a260575a27
說此名為建立。又此一切所說佛法,於利
T1579.050.0575a270575a28
他事最為隨順,一切如來是利他事之所顯
T1579.050.0575a280575a29
現,聲聞、獨覺則不如是。是故說名不共佛
T1579.050.0575a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