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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慧朗述僧宗曰:謂此二品開宗明常住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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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者,凡有四處。何者?第一純陀之施為因,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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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開宗明常果也;第二純陀與文殊抑揚,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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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力士王等顯常果,引貧女丈夫二譬明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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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也;第三佛說伊字涅槃為果,說勝三修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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瑠璃珠譬為因也;第四新舊醫會通今昔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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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之教,以顯常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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爾時會中有優婆塞。案僧亮曰:純陀因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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願力,如來受供。而其意有六,此第一表不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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始學而重舊行也。法瑤曰:應迹斯下影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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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扣發至高之理也。僧宗曰:所以受純陀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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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略有五意。此是第一,以純陀形處貧陋,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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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如來不遺貧賤而接富貴也;二者純陀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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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之意普兼一切;三者已有妙解,可與論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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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者於眾有緣;五者於迦葉佛時有願云:「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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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如來涅槃之日,我當最後奉設供養也。」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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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訖「釋梵諸天等悉來供養我」,第一因施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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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常也。有五章:第一純陀請佛受供;第二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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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其供,寄報等以顯常,即設五難,佛即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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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大眾歡喜;第四說偈請純陀,令請佛;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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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純陀自慶也。曇讖曰:此下訖答五難竟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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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中,第一因施以明常,有四章:第一從始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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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羅睺羅」,請佛受供也;第二從「爾時世尊」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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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令汝具足檀波羅蜜」,佛受供也;第三純陀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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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難;第四佛答也。曇愛曰:此下訖「令汝具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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檀波羅蜜」,八段之中第一也。有兩章:第一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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陀請、第二佛受也。慧朗述僧宗曰:此下入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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陀自慶偈中,訖「釋梵諸天等皆來供養我」,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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段之中第一也。有六章:第一請受供;第二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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