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阿毘达磨论疏部 · 俱舍论与俱舍颂注疏

俱舍論疏

俱舍論疏 · 唐 · 法寶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41, no. 18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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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及生故。何緣定限一趣處中有異業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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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便有生死,有異業果起而無死生?一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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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終,餘業果起,理定應立有死有生。」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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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廣說。論「雖但一業至後填眾釆」,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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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業為引,多業圓滿。論「是故雖有至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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缺減者」,明由多業圓故,滿業不同,身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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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異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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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如是二類其體是何」,下半頌,第三問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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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也,謂二定及得。「論曰至非俱有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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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二定也。無想定招無想異熟及無想天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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蘊果,滅盡定招非想四蘊果也。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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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得亦無力至非一果故」,釋得也。《婆沙》十九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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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得受何異熟果耶?答:諸得受色、心、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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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心不相應行異熟果。色者,謂色、香、味、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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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五色根,彼業果故。心、心所法者,謂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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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樂受、不苦不樂受,及彼相應法。心不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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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行者,謂諸得、生老住無常。」又云「問:諸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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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者,為先造引眾同分業?為造滿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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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分業耶?如是說者,此則不定。或有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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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引業後造滿業,或有先造滿業後造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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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隨造業者意樂起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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論「薄伽梵」,下一行頌,大文第四明三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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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論曰至名為業障」,出障體也。「惡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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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佛身血」者,謂殺心;若作打心,不成逆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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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五逆業,破僧,妄語。出佛身血,殺加行。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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殺根本,廣如五逆釋。論「煩惱有二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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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煩惱障」,明煩惱障體。無問上、下,但數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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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名煩惱障,令對治道無便生故。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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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三惡趣至名異熟障」,出異熟障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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