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古逸论疏与经论抄

十地論義疏卷第一.第三

十地論義疏卷第一.第三 · 北周 · 法上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85, no. 27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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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作興發之由。以十惡是眾苦之本。十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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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利之門。欲返惡從善故先明十惡問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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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攝善法非攝眾生。何故經云令他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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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曰。菩薩自成正覺為成他。以成他故所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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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善得成。菩薩若其不爾但為自利。即同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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聞。故上論云。菩薩教化眾生即是自成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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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下舉凡夫二乘及佛十善皆為攝善所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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墮惡道有三義者。初句是因。後二句是果。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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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自有。由因故得。要乘惡因到於苦果故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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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也。因本自造。果非他受。故言依止自身。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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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既強遍感三趣。故言種種苦也問曰。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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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十不善業道。何故名不善業道答曰。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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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行人至於苦果名為業道。論云攝到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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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果數故。言十不善業道者結也。攝到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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惡果者。重舉轉釋。無惡不統名之為攝。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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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者。造作名業。能通名道。攝取十名者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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語倒。應言十名攝取。釋數義。不善者就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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釋惡。三塗之報理非可尚。故言可毀。攝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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業者此語亦倒。應言業攝取。因能達果名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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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相捨離名攝取。受行故者。領納果報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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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起在現名行。如是遠離無因等者牒上。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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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惡墮故離無因。從惡得苦故離倒。因善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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眾生住苦不能遠離者。明必假人又顯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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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明判因果。菩薩思惟深寂靜者。此語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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應言寂靜深思惟。已欲救彼眾生自知勘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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者。自住善法是勘能義也。復觀察者。第二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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攝善法戒以十善為體。即是行善問曰。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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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善薩已證真智斷有漏十善業盡。何故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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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菩薩始修十善也答曰。若論十善五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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