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经疏部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般若理趣分述讚

大般若波羅蜜多經般若理趣分述讚 · 唐 · 窺基撰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3, no. 16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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劫難修所得故,深般若名為無際,此成三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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亦名無際。非是二乘凡夫等類、十地菩薩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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能知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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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曰:甚深般若波羅蜜多一味故,一切法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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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味。讚曰:此能觀觀照及所觀理方便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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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皆一味故,名為平等。一味者,一相義,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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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相和合義、無分別義。又一味者,堅實故、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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苦樂相無歡戚故。其一切法若教若義皆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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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味,隨二般若無乖諍故。《佛地經》說「譬如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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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天未入雜林,終不能於若事若受無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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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和合受用;若入雜林,即無分別隨意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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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由此雜林有如是德,能令諸天入此林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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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諸果報若事若受無所思惟和合受用。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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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菩薩若未證得無生法忍,終不能得平等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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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平等之捨,乃與一切聲聞獨覺無有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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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二想故,彼不能住受用和合一味事智。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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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證得無生法忍,遣二想故得平等心,遂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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聲聞獨覺差別,由平等心而能住捨受用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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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一味事智。彼論說言「三十三天有一雜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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諸天和合福力所感。令諸天眾不在此林,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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殿等事苦樂受等勝劣有異,有我我所差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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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用。若在此林,若事若受都無勝劣,皆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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妙無我我所和合受用。能令平等和合受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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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名雜林。此由諸天各修平等和合福業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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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力故,令彼諸天本識變現同處同時同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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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法。由彼雜林增上力故,令彼轉識亦同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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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雖各受用而謂無別。如是地前地上菩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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差別無差別亦復如是。二相無相所引生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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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得無生及得別故。」即彼經云「又如種種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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