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传佛教 · 经疏部 · 胜鬘、净土与涅槃

大般涅槃經集解

大般涅槃經集解 · 梁 · 寶亮等集

完整原文 · 行段试行大正藏 T37, no. 176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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見涅槃,無長壽果也。若有長因,果不容短;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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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不長,故知無因。反䨱兩關以成其義也。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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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關中有三翻:第一定子想之慈也;第二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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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以金剛神為成難也;第三舉理,以塗割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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類也。此即第一定慈也。三種惡人亦作子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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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耶?有兩階:先迦葉定、後佛答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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迦葉菩薩復白佛言同於子想如羅睺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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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僧亮曰:慈實不等,以二事為證。一以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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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等,謂破戒是也;二以菩薩慈事不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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士所殺童子是也。承佛旨者,佛尚不等,況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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薩乎。僧宗曰:金剛即菩薩也。既承神旨,則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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聖共殺,斯不等明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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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告迦葉:汝今不應同於子想如羅睺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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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僧亮曰:白衣毀法尚加苦治,況出家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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僧宗曰:聖人與奪,利益有時,未必待化;但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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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所舉之事,實是化耳。明駿案:此下佛答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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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階。第一拂迹,顯童子是化;第二明王法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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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法曲異,以證不殺也;第三以小況大,若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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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光尚與無畏,況當有殺也;第四舉三譬,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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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後行法,四眾能治破法罪人,得福無量;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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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雙結二旨,若不治者得無量罪,能如法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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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弟子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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善男子!譬如國王諸行惡之人有果報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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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僧亮曰:佛以三事證平等也。一以羯磨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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罪,不斷其命;二以光照,光是慈果,施無畏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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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治眾得福,不害於慈也。寶亮曰:人若猶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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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者,則不得斷命。夫生道萬端,何必苟在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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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比丘自可依法而立德,豈懼譏呵而壞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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